林口县文化馆
发布时间:2017-04-13
林口县文化馆是政府设立的专业从事群众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全县群众文化的辅导、培训和指导中心。
其主要工作职能是对全县群众文艺创作、艺术培训、组织示范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挖掘整理我市民间文化遗产,组织指导群众文艺团队,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大型公益文化活动,是我县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单位。
林口县文化馆现已建成国家三级文化馆,场馆面积2880平方米,始建于1950年,已有63年的历史。现馆舍位于林口县站前大街西段,内设中层机构有:辅导培训部、文艺创作部、非遗挖掘部、展演部、剧场部、办公室等5部一室。设有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舞蹈室、千人大剧场等10个功能室。设施齐备,功能完善,活动规范,制度健全,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文化网络,有各类业余群众文化团体50多个,各种文化骨干近千人,涵盖书画、声乐、舞蹈、器乐等方方面面,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东北大秧歌上象”、“民间咔戏”、“八女投江故事”、“鱼囤子编织技艺”、“奎山粉条制做技艺”。“八大嫂”文艺演出队成为全县品牌,经常参加国家、省、市级的大型文艺演出,形成了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特色文化规范化格局。连续多年组织参加了春节联欢晚会、教师节文艺汇演、“五一”、“七一”、“十一”大型文艺演出等品牌文艺活动。
林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口县文化事业,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阵地建设,坚持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方针,以为群众提供优质优良的文化服务为核心,使林口县的文化事业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