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荣获首届“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发布时间:2015-07-15

  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设立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活动,为激励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从事实践和传承活动,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龙江优秀传统文化,由哈尔滨三五味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5年设立“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以下简称“龙江薪传奖”)。
  “龙江薪传奖”本次评选出30名杰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我市共有《靺鞨绣》传承人孙艳玲、《满族刺绣》传承人贾秀兰、《宁古塔满族捕鱼习俗》传承人杜春友、《民间纸扎》传承人付洪雁、《满族踢行头》和《满族传统婚俗》传承人关志厚等5人获此殊荣,颁奖典礼将在我国第十个非遗日(即6月13日)在阿城举行,由省非遗中心领导亲自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