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入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17-02-25

  2017年2月23日,文化部公布第一批第二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牡丹江市榜上有名。
  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是由文化部、财政部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共利共赢”的原则确定。试点城市将通过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可持续和可促进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以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并带动旅游、住宿、交通等相关领域的消费。
  此次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次试点城市共19家,由文化部在各有关省(区、市)修改报送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评审意见,经商财政部研究确定。
  本次试点时间为两年,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支持。牡丹江市被确定为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将进一步扩大我市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推进该市惠民便民措施落实,提高牡丹江市文化消费便捷度,促进文旅体商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