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工作的公示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3-29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12项问题进行公示,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52公示如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52:2013年,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炉7台20吨中频感应炉、1台20吨精炼炉等落后生产装备,宁安市政府不仅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且向企业提供排污费减免、水资源费优惠等政策。

  责任单位:宁安市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宁安市政府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制定整改计划,协助企业做好转型方案,全力推进违法建设炉的整改问题。2016年8月20日前,封存了企业7套(14台)冶炼设备,拆除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动力装置,并断电、断水。2016年12月30日前,拆解了其中2套(4台)中频炉及4台动力变压器。2017年6月19日,完成对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7台KGPS-20T中频感应炉和1台20吨LF精炼炉及其配套的动力除尘、平台等附属设施的拆除,拆除14台动力装置、7个除尘罩切割、10台上料平车操作平台及轨道等,分别将中频炉冶炼设备和除尘罩移至车间东侧空地,动力变压器、电容器、中频柜、电抗器移至车间西北角用围栏封闭,将20吨LF精炼炉做就地封存管理。2017年6月27日,宁安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拆除炼钢设备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省工信委、牡丹江市工信委完成对企业淘汰情况的验收。完成企业转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研报告已完成编制。按照国家要求淘汰产能,上报了淘汰产能申请,企业正在招商引资推动高端制造项目建设。宁安市已责成分管宁安益昕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的市领导(正处级)做出书面检查,对宁安市经济局分管项目工作的副局长兼中小企业局局长给予诫勉谈话;对分管宁安益昕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的宁安市经济局两名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牡丹江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431425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