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销号公示

来源: 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3-29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12项问题进行公示,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39公示如下: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序号39:海林市、宁安市2010年前后在牡丹江市西水源和铁路水源准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各一座,垃圾填埋场2万多吨渗滤液长期储存,严重威胁当地饮用水水源安全。

  责任单位:海林市政府,宁安市政府,市环保局

  整改时限:2017年底

  完成情况:牡丹江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规划已通过省政府审批,新规划取消了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海林市在海林市城区周边开展新垃圾填埋场选址工作,发现远离原垃圾填埋场区域的选址困难。在符合国家有关垃圾填埋场建设要求和当地地理环境的前提下,新垃圾场只能在原垃圾场附近进行选址,新垃圾场部分区域还会处于准保护区内,同时选址新建前期工作及建设周期时间较长,无法短时间内解决现有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2016年8月末,海林市已完成了垃圾渗滤液应急池的建设工作。海林市政府投资1925.14万元对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改。新建了称重50吨的计量系统、新建膜下水平集气火炬燃烧沼气导排系统;新建采用DTRO工艺日处理渗滤液50吨的处理设施(后增加至100吨)处理日产和积存渗滤液;新建1400延长米截洪沟、2000延长米填埋区围挡、8米高防飞散网;渗滤液调节池、应急池、事故池表面覆膜,防止雨水进入和臭味扩散;完善厂区雨水导排系统;新建1吨生物质锅炉替代原有散煤锅炉。所有改造升级工程已完工。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每天将处理新产生的约10吨渗滤液和积存渗滤液约70吨。原有2万余吨渗滤液通过处理设施处理,已处理渗滤液约7000吨。通过调节池、应急池、事故池等3个池子的分流调节方式,将剩余的13000吨分别存放在蓄水能力达20000吨的渗滤液调节池4800吨、蓄水能力达15000吨的应急池3600吨和蓄水能力达19000吨的事故池内4600吨,渗滤液液面均位于3个池子坝高三分之一以下,并且3个池子经过覆膜后,雨水雪水无法进入,渗滤液将逐渐减少,直到处理完毕,消除了积存渗滤液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隐患。宁安市加强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完善了企业运行管理各项考核制度,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出现各类停运、减量运行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环境监管部门。宁安市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污水720余万吨,出水水质状况良好,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运行稳定。加大对在线监控数据的检查频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开展季度比对监测,对发现数据出现异常,及时处理。通过在线监控和季度对比数据来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宁安市完成了投资1800万元的宁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治理工程,污泥含水率降到60%以下,污泥综合利用于垃圾填埋场覆土。宁安镇政府、宁安市城管局统一收运、处理沿江村屯垃圾。市政府将城东湿地工程列为宁安市2017年"十大重点建设工程",已完成城东湿地公园总体规划。

  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牡丹江市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6431425

  联系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517号